卫健霆锋没有“借戏伤人” 张卫健方:对“重大过失”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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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85
更新时间:2005-12-23 0: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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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霆锋没有“借戏伤人” 来源: 北京青年报 (05/12/22 04:17)
本报讯 昨天,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被诉“借戏伤人”一案一审判决。二中院没有认定张卫健和谢霆锋有“借戏伤人”的故意,据此驳回王伯昭百万元的经济索赔和道歉请求。但法院认为张、谢二人打伤王伯昭属重大过失,所以张卫健和谢霆锋以及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昨天上午9点,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正式拍摄前,演员之间就打击强度进行了演示,但在拍摄过程中被告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王伯昭,造成王伯昭‘轻微伤(上限)’,据此,应认定张卫健、谢霆锋有重大过失。”鉴于剧组已做出近两万元的赔付,张、谢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法院驳回了王伯昭百万元的经济索赔和道歉请求。
对于被告一直辩称演员在拍戏过程中受伤经常发生,这是出于剧情需要,剧组要求,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法官称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即使是演艺人员在影视剧的拍摄中也毫无例外。表演的真实要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承受力的范围内,所以剧组慈文公司与张卫健、谢霆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伯昭的代理人张振祖宣判后表示:“这个判决确立了演艺行业的规范,任何行业不能以自己的特殊性对抗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王伯昭:我还要上诉(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6:51 华商网-华商晨报
王伯昭在法庭上
晨报讯(记者季绍华)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演员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王伯昭的各项具体诉讼请求缺乏相应证据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伯昭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伯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激动:“法院的判决明确说谢霆锋跟张卫健有重大过失,在表演时未按照演示打击强度表演,那为什么不赔偿我全部的费用呢?这样的结果我不是很满意,我还要上诉。”
我打别人咋没事呢?
“整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不过我始终认为他们是欺负弱者,他们现在是大腕,我只不过是个过气的演员,时过境迁,在北京慈文公司跟英皇公司面前,我永远是弱者,不过我始终相信公平的存在。”王伯昭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记者说。
“有人觉得你是在借机炒作自己……”还没等记者说完,王伯昭便说:“我炒作?笑话!是他们在变相欺负人,再往我身上泼脏水。”电话里王伯昭的声音明显大了起来,“他们是想捏着人的鼻子后还封嘴。”
“我在这个事情之后,还拍摄过一部名为《梦回清河》的大戏,在那里我还痛打了别人,不过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而且在戏中我也遭到日本兵的暴打,我也毫发无损。怎么就他们打我然后我就入院了呢?”
给我的钱都是应该的!
“法院说张、谢二人已经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了,就不用再道歉,而且经济赔偿已经给了我。”王伯昭说对这一点他要声明一下,因为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据王伯昭透露,此前他在住院时,剧组给的2万多块钱,是住院的医疗费,剧组给报销的9000多块,也都是剧组应该承担的,“因为我是在剧组里受的伤。不过后来我带伤补充拍摄的27场戏,他们给我1.2万也是因为合同到期了,应该给我的劳动报酬。应该说没有一分钱是张卫健跟谢霆锋还有剧组方面给我的,我必须说明一下,让大家知道,他们真正因为不尊重演员而该付的钱,一分都没给我!”
王伯昭最后还表示,自己正在拍摄一部40集大戏《盐亨》,他在剧中扮演了一个李老板。剧中没有打斗的戏。
■案件回放
2004年9月18日20时许,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小鱼儿与花无缺》摄制组在北京市怀柔飞腾影视公司拍摄中,根据调整后的剧情安排由小鱼儿(张卫健饰演)与花无缺(谢霆锋饰演)击打杀父仇人江别鹤(王伯昭饰演)尸体。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因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拍摄前演示的力度击打,致使王伯昭受伤。
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王伯昭的损伤属轻微伤。事后张卫健与谢霆锋两次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2004年12月21日,王伯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卫健与谢霆锋对其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书面赔礼道歉,由慈文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卫健、谢霆锋及慈文公司均不同意王伯昭的诉讼请求。
王伯昭告谢霆锋张卫健一审败诉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不管怎么样,以后再打人,就得‘悠’着点了。”虽然状告张卫健、谢霆锋假戏真做、借机打人,并要求道歉、赔偿103万元的诉求昨日被北京市二中院驳回,但原告王伯昭仍表示“有收获”,他将和律师商量是否提起上诉。
昨日上午9时多,王伯昭和代理律师提前来到法庭,径直来到原告席坐下,默默无语,看到有记者给他拍照,他略微变换了一下姿势,法官宣判时读到他被打等情节或符合其主张时,他不断地点头,涉及到被告张、谢以及其签约公司的辩解时,他用右拳用力顶着桌子,或者报以叹息。
被告张卫健、谢霆锋均由代理人前来听取一审判决结果。二中院认定,表演的真实要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承受力范围内,王的受伤,张、谢存在“重大过失”,不能因为演员拍戏受伤经常发生就不予赔偿。
王伯昭受伤后慈文公司已支付相关的费用,张卫健与谢霆锋曾两次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现王伯昭提出的经济损失未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同时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故法院不支持其书面道歉、经济、精神赔偿等要求。据《竞报》
王伯昭诉张卫健谢霆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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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9:46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演员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王伯昭的各项具体诉讼请求缺乏相应证据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伯昭的诉讼请求。
2004年9月18日20时许,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小鱼儿与花无缺》摄制组在北京市怀柔飞腾影视公司拍摄中,根据调整后的剧情安排由小鱼儿(张卫健饰演)与花无缺(谢霆锋饰演)击打杀父仇人江别鹤(王伯昭饰演)尸体。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因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拍摄前演示的力度击打,致使王伯昭受伤。
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王伯昭的损伤属轻微伤。事后张卫健与谢霆锋两次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2004年12月21日,王伯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卫健与谢霆锋对其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书面赔礼道歉,由慈文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在拍摄过程中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王伯昭,造成王伯昭“轻微伤”,应认定二被告有重大过失, 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就慈文公司的法律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王伯昭在起诉中称慈文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一节,因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纳。但王伯昭在与慈文公司签订合同书后依慈文公司的指令在参与电视剧拍摄过程中人身受伤,慈文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张卫健、谢霆锋在依慈文公司的指令参与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王伯昭人身受到侵害,所以慈文公司与张卫健、谢霆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王伯昭主张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节,法院认为:因王伯昭受伤后慈文公司已支付相关的费用,王伯昭现提出的经济损失未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同时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因张卫健、谢霆锋的表演过失,造成其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所以对该部分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王伯昭请求张卫健、谢霆锋书面赔礼道歉一节,虽张卫健与谢霆锋已构成侵权,但考虑到张卫健与谢霆锋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对给王伯昭造成的伤害和影响表示了歉意,不良影响已经消除,故对王伯昭的该项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王伯昭挨打案” 法院认定谢霆锋张卫健有重大过失 2005-12-22北京娱乐信报 www.stardaily.com.cn
王伯昭在拍摄《小鱼儿与花无缺》的过程中,被张卫健、谢霆锋打伤,王伯昭将两人诉至市二中院。昨天,法院判决认定张卫健、谢霆锋在此事件中有重大过失!王伯昭出庭时一直带着深红色的帽子,每次开庭都陪伴着他的母亲又安静地坐在旁听席上。
法庭播放王伯昭挨打录像。(资料图片)信报记者 刘志坚/摄
■法院判决 谢、张被判有重大过失 法院判决书认定:现有证据表明,剧本只要求张、谢分别扮演的角色表演打王伯昭扮演的角色(尸体),而不是要求将演员致伤。在正式拍摄前演员之间就打击强度进行了演示。但在拍摄过程中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王伯昭,造成王伯昭“轻微伤(上限)”,应认定二被告有重大过失。王伯昭一直认为张、谢二人是蓄谋“借戏伤人”。对此法院认为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庭审时,张卫健、谢霆锋二人也一直抗辩说,拍戏过程中演员受伤的情况经常发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民事侵权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人身损害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使演艺人员在影视剧的拍摄中也毫无例外。所以张卫健、谢霆锋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认为,王伯昭已与负责该剧拍摄的慈文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慈文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伯昭没能获得赔偿 由于王伯昭没按时向法庭提交任何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证据,慈文公司已做出近两万元的赔付,张、谢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法院驳回王提出的100万元经济损失和3万元精神损失以及道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双方反应 王用五个“最”字谈感受 “今天最重要的、最令我欣慰、最令我满意、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法院这个认定!这是案子的最大意义,说明他们已经侵权了!”昨天上午,在市二中院听完判决后的王伯昭,一口气连续用了5个“最”字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 王伯昭没拿到一分钱的赔偿,王伯昭想不通。当有记者告诉他,因为他没有提交任何损失证据,法院就是想判赔偿都没有依据时,王伯昭说:“如果我拿这些证据上诉,法院会判赔钱的话,我肯定要上诉!”不过,考虑到经济原因以及证据问题,王伯昭最后还是说“回去和律师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接受完采访后,王伯昭将判决书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然后搀扶母亲,走出法院的大门。 被告代理人匆匆离开法庭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张卫健、谢霆锋和慈文公司的代理人都在法庭上说,回去要和当事人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说完后,三方代理人收拾东西匆匆离开了法庭。曾在开庭时表示愿意在礼节上向王伯昭道歉的谢霆锋的律师,这次缄口不提此事,头都不回地就离开了法庭。 投资方表示接受法院判决 对于判决结果投资方慈文公司相关负责人铁佛对记者说:“我只看重法院的判决结果,结论就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你要问我是输是赢,我就是这个观点!”铁佛说,虽然法院让慈文公司与张、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赔偿什么?什么都没有”,他们是接受判决结果。当记者问其如何看待法院认定张、谢二人“有重大过失”、“慈文公司应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时,铁佛对记者说:“我不管判决过程是什么,我只看重最后的结论!”但是他表示,对法院认定的这两点是没有异议的。 ■相关链接 王状告怀柔警方被驳回 王伯昭挨打发生后,因不满怀柔警方“不予处理决定”,去年11月中旬,他将后者告上法庭。12月,怀柔法院一审驳回王伯昭的起诉。2005年1月,王伯昭提出上诉。4月,北京二中院驳回了王伯昭的上诉。 王状告张、谢借戏伤人 2004年11月,王伯昭以张卫健、谢霆锋“借戏伤人”为由,将他们及北京慈文影视公司直接告上法庭,索赔103万元。王伯昭表示,如果官司打赢了的话,他会把所得赔偿全部捐献给伤残人士基金会。 信报记者 郭志霞
谢霆锋 张卫健演戏打人被判赔
作者: 邹桂 | 来源: 京华时报
王伯昭挨打案宣判 具体赔偿数额暂没定 本报讯 (记者邹桂)昨天,王伯昭诉谢霆锋、张卫健打人案在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官对案件中三个争执不下的焦点问题分别给予了明确答复。尽管如此,原被告双方均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明确一 张谢二人戏中打人下手狠 法官认为,虽然张、谢两人均认为打伤王伯昭是拍戏中的正常情况,但由于二人在正式拍摄前已对打击的强度进行了演示,却在正式拍摄时加重了打击力度、下手狠,造成王伯昭轻微伤,属重大过失。
■明确二 无法认定二人有打人故意 此前,王伯昭曾通过行政诉讼想认定谢、张二人“借戏打人”的故意,但法院终审维持了派出所当年的调查结果,认定谢、张两人没有打人的故意。因此法院认定,王伯昭指责谢霆锋、张卫健故意“借戏打人”证据不足。“今天最大的安慰就是认定他们两人加大了力度打击我,有重大过失。”王伯昭称。
■明确三 张谢二人应当赔偿王伯昭 鉴于张、谢二人有重大过失,法官认定他们应当赔偿王伯昭人身伤害损失。法官同时认为,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应对谢、张两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由于王伯昭没有提出证据证明他的损失,故法官无法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据此,法官驳回了王伯昭索赔103万元的诉讼请求。
法官同时判决1万余元的诉讼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王伯昭对这一判决十分不满,称提交证据时他不在北京,所以才没有提交证据。他打算上诉,但还要跟律师再商量。谢霆锋、张卫健、慈文公司的代理人都表示要与当事人联系后才能决定是否上诉。
■案情回放 2004年9月18日20时许,在拍摄电视连续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第三十四集第八场戏时,张卫健和谢霆锋在戏中将王伯昭打成轻微伤。王伯昭随即报案,派出所在调查后,认定谢、张是因剧情需要,没有伤害王伯昭的主观故意。2004年11月,王伯昭将谢霆锋、张卫健、慈文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3万元。
卫健霆锋伤人案证据不足
晨报讯(记者 颜斐)“真打和假打是完全不一样的,当时我的腿肿得有这么粗!”昨天上午,王伯昭得知他诉张卫健和谢霆锋“假戏真打”被驳回后,激动地向记者比画着。不过,令他感到满意的是,北京市二中院在判决书里认定了张、谢二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二人以及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鉴于剧组已做出近2万元的赔付,张、谢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王伯昭诉称,在拍摄过程中,张卫健和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造成自己受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北京慈文影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赔偿103万元。但法院认为王伯昭诉张、谢“借戏伤人”证据不足。庭审中,张、谢代理人一直辩解,演员在拍戏过程中出于剧情需要受伤很常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判决书中指出,表演的真实要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承受力的范围内。张、谢未按演示强度击打王伯昭,造成其“轻微伤(上限)”,据此应认定二人有重大过失,剧组与张卫健、谢霆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张、谢没被判赔偿,王伯昭表示要考虑上诉。
北京晨报
张卫健谢霆锋打出“重大过失” 王伯昭还想告
2005-12-22 08:10
法院认定张、谢戏中伤人属重大过失,但王伯昭未提供受损证据,一审驳回其诉求
王伯昭亲自出庭展示被打证据。本报记者王贵彬摄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宣判后,王伯昭站在原告席上愣住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赢了官司还是输了。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他要求张卫健、谢霆锋和慈文公司道歉和赔偿的诉求,但法院认定张谢二人在戏中将其打伤属于重大过失。
法院确定张谢打人属重大过失
法院在昨日的判决中首先认定,王伯昭的伤是在拍摄《小鱼儿与花无缺》中,由张卫健和谢霆锋造成的。这一点成为整个案件的关键点。此前,在案件审理中,张、谢二人的代理人曾质疑王伯昭的伤不是在拍摄中造成的,并对伤情提出质疑。法院昨日不仅认定是由张谢二人所致,还认定是张、谢未按拍摄前演示的力度击打造成的。
判决说,为了防止发生演员人身伤害,剧组导演李某在事前提出明确要求,并为王伯昭加装了护垫等保护措施。在正式拍摄前,张、谢还向王就打击强度进行了演示。但在拍摄过程中张、谢却未按演示强度打击,造成王伯昭“轻微伤(上限)”,据此,法院认为张、谢两人的行为有重大过失。虽然张、谢及慈文公司对王伯昭伤情提出质疑,但都没有提供充足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表演真实不能超出法律范围
而在开庭时,两名被告均提出演员在拍戏过程中受伤是经常发生的、王的受伤属于正常范围内的辩解。
法院对此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人身损害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使是演员在影视剧的拍摄中也毫不例外。法院认为,表演的真实要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承受力的范围内。两名被告的主张无法成立。因此,张、谢二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针对王伯昭有关张、谢借表演名义故意对他进行殴打的指责,法院表示因为王没有提供详实的证据,不能认定。
演员受伤,雇主慈文公司要担责
除了对张、谢二人责任的认定,法院还对影视剧的投资方慈文公司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判定。法院认为,王伯昭起诉慈文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纳。但王伯昭在拍摄《小鱼儿与花无缺》时,与慈文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王伯昭还与慈文公司签订了《演员聘用合同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据此认为,慈文公司对王伯昭的受伤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应该为张、谢二人的重大过失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伯昭没交证据,张、谢不必赔偿
王伯昭在诉讼期间,提出要求张、谢及慈文公司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103万元。法院认为,慈文公司在王伯昭受伤后支付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而且王伯昭也没有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济和精神受损的证据。因此,法院表示不能支持他没有证据的索赔要求,驳回了赔偿要求。
此外,王伯昭要求张、谢书面赔礼道歉的诉求也被驳回。法院认为虽张、谢已构成侵权,但二人已在去年9月26日和28日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对给王伯昭造成的伤害和影响表示了歉意,不良影响可以被认为已经消除。因此,虽然张、谢已经被法院从法律上确定打伤王伯昭有过错,并承担责任,但由于王伯昭没有提供证据,加上张、谢及时道歉,法院驳回了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双方反响
王伯昭:先失望后欣慰
在整个法庭宣判中,王伯昭始终仔细地倾听着,神情严肃。当法官宣读到张、谢打伤自己属于重大过失,和表演真实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等内容时,王伯昭不住地点头以示认同。
但是当法院驳回他的起诉请求时,王伯昭愣在了原告席上。“有点失望。”他在签过送达回证后,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法院已经认定他们没有按照拍摄前演示的力度打击我,存在重大过失,潜台词就是说是故意的,但法院又不在判决中认定是故意的。”王伯昭表示了对判决的不满,他再次拿出受伤后的照片向媒体展示。与他一同前来的母亲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老人坚决要上诉。“我个人倾向于上诉,但还要和律师商议后才能最终定下来。”
王伯昭对于是否上诉拿不定主意。在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后,王伯昭逐渐露出了一丝笑容,“我最大的欣慰就是他们被认定有过失。”
王伯昭的代理律师不认为诉求被驳回就是败诉,他认为王伯昭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至少赢得了大部分。”他还表示,“这个判决确立了演艺行业的规范,任何行业都不能以自己的特殊性对抗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张卫健方:对“重大过失”有异议
张卫健的弟弟Herry一直帮助打理张卫健经纪事宜,昨天,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已经知道了宣判结果,并表示会尊重判决的结果。不过,他对张卫健被判“重大过失”,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在香港,拍戏尤其是拍古装戏都会不小心打伤人,不应该算是严重过失。
对于王伯昭有意上诉的事情,Herry认为王伯昭是在继续恶意炒作自己,“我们不在乎承担诉讼费用,但是我们认为王伯昭不是要钱的问题,他没完没了地上告,就是在炒作自己,我觉得真是可笑又可悲”。
Herry还表示:这件事情上,香港的媒体一开始是向着王伯昭的,但是后来发现王伯昭个人目的不纯,现在都开始同情张、谢了。
另外,昨天记者也联系了《小鱼儿与花无缺》的出品方进行采访,但出品方慈文公司表示,目前对此事还需进行进一步研究,暂时不做公开回应。
来源:新京报
状告张卫健、谢霆锋“打人案”昨一审被驳回 王伯昭仍要继续上诉 http://www.jfdaily.com 2005-12-22 11:00:52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
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演员王伯昭状告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张卫健、谢霆锋在民事上有重大过失,但由于王伯昭未能提供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证据,故驳回原告王伯昭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一结果,王伯昭本人昨天用八个字表达心情“喜忧参半,继续上诉”,他铁了心要演绎一场活生生的现实版秋菊打官司”。
张谢被认定有重大过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表明,为了防止发生演员人身伤害,剧组导演在事前已就打击强度进行了演示,但在拍摄过程中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造成王伯昭轻微伤(上限),据此,应认定两被告有重大过失,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慈文公司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王伯昭人身受到侵害,故应与张、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以上的法律认定,王伯昭感到一丝欣慰和惊喜:"这最起码从法律上认定了被告方的错误。在驳回我的上诉同时,也给了他们50大板。另外,法院还判决了总计15160元的诉讼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这也是各打50大板的体现。"
王伯昭被驳回输在"举证不能"
法院还认为,关于王伯昭主张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节,因王伯昭受伤后慈文公司已支付相关费用,王伯昭提出的经济损失又未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同时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故不予支持。至于书面赔礼道歉一节,考虑到张卫健与谢霆锋已在媒体上两次刊登《致歉声明》,对给王伯昭造成的伤害和影响表示了歉意,不良影响已经消除,故该项请求也未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王伯昭的诉讼请求。
对此王伯昭表示:"被告至今根本没有付给我一分钱。他们提供的所谓给我的将近两万元中,有1.2万元是我合同到期后超时拍摄的劳务费用,另外的八千多元是住院医疗费用。这些都与赔偿没有关系。"所以,王伯昭今天将和律师商量之后,准备继续上诉。 作者:□晚报记者 张建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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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aidishen 责任编辑:aidi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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